污泥一般是指污水污泥,是指污水處理廠在凈化污水時的副產物,是由有機殘片、細菌菌體、無機顆粒、膠體等組成的極其
復雜的非均質體。按來源,可分為污水廠污泥、給水廠污泥、排水管道污泥、疏浚淤泥和建筑泥漿等。來源不同的污泥
性質差別很大,相應的處理處置技術要求和資源化利用途徑也各不相同。
在國外,1995年世界水環境組織將污水污泥(sewage sludge)更名為“生物固體”(Biosolids)。目的是為了準確反映
絕大多數污水污泥具有重新利用價值,強調“生物固體’’的資源化利用,使其更容易被公眾接受,更好地參與
生態系統物質循環,但這種定義在其準確性和安全性上還有~些的爭議。
為了進一步提高污泥利用的科學性和安全性,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將“生物固體”的定義重新修訂為:經過處理過的
符合503號文件中土地利用標準或其他類似標準的污泥。
污水處理廠污泥、河道污泥、管道污泥、景觀湖泊污泥等
理化指標:pH、含水率、含沙量、燒失量等
養分指標:總養分(總氮、總磷、總鉀)、有機物含量、總硼、有效硼等
生物學指標:糞大腸菌群值、細菌總數、蛔蟲卵死亡率等
污染物指標:總鎘、總汞、總鉛、總鉻、總砷、總銅、總鋅、總鎳、礦物油、苯并(a)芘、可吸附有機鹵化物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