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DAR 技術 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 (泄漏檢測與修復),是一項對工業生產過程中的物料泄漏進行控制的系統工程。
該技術采用固定或移動檢測儀器,定量或定性檢測生產裝置中易產生VOCs泄漏的密封點,并修復超過一定濃度的泄漏點,從而控制物料泄漏損失,達到減少環境污染的目標。
通常,被檢測的密封點包括泵、壓縮機、攪拌器、閥門、泄壓設備、取樣連接系統、開口閥或開口管線、法蘭連接件等。
技術人員檢測后,會對每個閥門和密封點編號,并設立牌子,建立臺賬。其中,綠色牌表示無泄漏;黃色牌表示警告要予以修復;紅色牌表示須立即整改,是國際上較先進的化工廢氣檢測技術。
典型的LDAR步驟:確定程序、組件檢測、修復泄漏、報告閉環等。
其子程序包括:檢測前準備、檢測、修復、報告等。
泄漏檢測工作包含材料分析(工藝操作說明、PID、PFD、物料平衡表分析)、建檔、檢測、臺賬(檢測、復測、延遲維修、儀器校準、儀器使用記錄、響應因子等)、排放量核算等
石化行業、煉油行業、化工行業等
明確提出需要實施LDAR工作的主要政策文件包括:
2012年10月,國家環保部、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(環發[2012]130號), 要求石化企業應全面推行LDAR技術,加強石化生產、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監管,對泄漏率超過標準的要進行設備改造。
2013年5月,環保部下發《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污染防治技術政策》(公告2013年第31號),其中規定:對泵、壓縮機、閥門、法蘭等易發生泄漏的設備與管線組件,制定LDAR計劃。
2013年9月,國務院印發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國發[2013]37號),明確要求: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,在石化行業開展“泄漏檢測與修復”技術改造。
2014年12月,環保部發布《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》(環發[2014]177號),進一步明確到2015年底,石化行業全面開展“泄漏檢測與修復”工作,使 VOCs 無組織排放得到基本控制。
2019年7月1日《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(GB 37822-2019)正式實施。